各位公众: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重庆港巫山港区黛溪河龙头山综合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重庆港巫山港区黛溪河龙头山综合货运码头改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官田村1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2000t级泊位2个,即为1#、2#泊位,其中1#泊位为后方矿山砂石散货专用出口泊位,2#泊位建设为散货、件杂货进出口通用泊位。项目设计吞吐量44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巫山县大溪港口装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8602320611
地 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塘街道上升街21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电话:023-62767096
E-mail: 656202466@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3幢30-6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https://pan.baidu.com/s/1WcQrx_Kk6LuUzE6ZMELq1g 提取码: dnxn
公众意见表: https://pan.baidu.com/s/1cgQTiHwXlEeU_jpWHvRJiQ 提取码: vzg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此次公示的建设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束。
建设单位:巫山县大溪港口装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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