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予以进行报批前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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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