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委托,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渝西地区互联互通S545(璧山段)通行能力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
(3)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投资:总投资24987.1万元
(6)项目概况:新建公路起点与双星大道茅莱山隧道出口相接,终点与合壁津高速大兴互通收费站出口相接.路线全长约2.2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市政配套,设计车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31.7m,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计挖方总量349677方,填方270662方,路基排水防护亏工2330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57473.6平方米,平面交叉处1处,涵洞5道,桥梁150m/1座,占用土地196.3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1533453755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联系人:赵工
(3)联系电话:18883997728
四、征求意见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社会团体、个人及对项目关注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五、环评报告公示版及公众意见表
环评报告公示版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r_d1rg-ZXJswjplDgilA 提取码: rry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公示起止日期:公式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内。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发送至490774183@qq.com。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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